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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國榮涉犯的是《證交法》操縱股價罪、內線交易罪,且犯罪金額超過1億元,法定刑為7年以上,依據要點,法定刑7年以上、未滿10年者,核給新台幣35萬元至50萬元。
朱國榮因涉嫌炒作龍邦、台壽保內線交易、松崗炒股等3案陷入長期興訟。其中,龍邦跟台壽保案,二審已分別遭判8年、16年,上訴第三審中;松崗炒股案則在一審階段,還沒判刑。
訴訟期間,法院並未羈押朱國榮,也未使用科技監控設備,僅命他每晚7時前向三張犁派出所報到,但9月7日下午3時是朱最後一次向派出所報到,之後消失,經法院傳拘未著,高院於9月28日發布通緝,連同他3案交保的5億元保釋金也全數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