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仕凌奪視帝遭質疑!觀眾傻眼:根本不符資格 文化部說法曝光

▲薛仕凌以《台灣犯罪故事-出軌》拿下第58屆金鐘獎「最佳男主角」。(圖/三立電視台提供)
▲薛仕凌以《台灣犯罪故事-出軌》拿下第58屆金鐘獎「最佳男主角」。(圖/三立電視台提供)

記者張嘉哲/綜合報導

第58屆金鐘獎今年依舊是把節目類以及戲劇類分開頒獎,(21)日舉辦戲劇類頒獎典禮也完美落幕。其中備受矚目的「死亡之組」戲劇類最佳男主角,由出演《台灣犯罪故事:出軌》的薛仕凌成功奪下視帝,擊敗吳慷仁、李銘忠、姚淳耀、蔡昌憲多位優秀演員。不過在獎項出爐之後,卻有不少觀眾質疑薛仕凌的報獎資格,認為他出演的《台灣犯罪故事:出軌》只是3集的單元劇,明明不符合戲劇類的報獎資格,應該是要報「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男主角獎」才對,引發討論話題。對此,文化部在9月早有回應過相關話題,說法也被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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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仕凌出演的《台灣犯罪故事》有4個獨立的故事單元,分別是「出軌」、「生死困局」、「惡有引力」、「黑潮之下」,平均一個單元3集,每一集是43分鐘到60分鐘不等,而薛仕凌則是出演「出軌」這一單元3集的內容,但若單以薛仕凌出演的《台灣犯罪故事:出軌》來看,實際上不足480分鐘,引發觀眾質疑為何薛仕凌是角逐戲劇類男主角獎,而不是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男主角獎。

▲薛仕凌才剛從釜山影展拿下最佳男配角獎,又拿下本屆金鐘視帝。(圖/記者鄭孟晃攝)
▲薛仕凌才剛從釜山影展拿下最佳男配角獎,又拿下本屆金鐘視帝。(圖/記者鄭孟晃攝)
對於該話題,文化部過去在9月公布入圍名單後就曾經回應,表示根據112年金鐘獎獎勵要點第三點規定,戲劇節目指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的各集節目加總後之播送或傳輸時間長度(不含節目特輯、花絮及廣告等)達四百八十分鐘之連續劇。《台灣犯罪故事》劇集共12集,每集45至60分鐘,公開傳輸各集加總長度603分鐘,符合戲劇節目報名規定。

文化部表示,《台灣犯罪故事》主打「1個影集、4個單元」,由同一製作人,總導演統籌4個單元,製作階段亦啟用同一組主創,包含美術、造型、攝影、燈光等,以維持4個單元在同一調性與世界觀,因此,以《台灣犯罪故事》全劇報名「戲劇節目」獎。

而薛仕凌面對質疑也回應「當時有跟相關單位確認報獎規則,確認符合報獎資格,我也不太清楚制度,因此不方便多回答什麼」。

事實上,金鐘獎的報名資格本身就會有修正浮動的機制,像是過去戲劇類節目的門檻是公開傳輸各集加總長度要達600分鐘才能報名,今年標準則是480分鐘,只要獎勵要點每年公布清楚也符合規定,那就完全沒有問題。薛仕凌這次也剛以《台灣犯罪故事:出軌》奪下釜山影展最佳男配角獎,又再敲響金鐘58視帝的寶座,演技絕對是實至名歸。

▲薛仕凌以《台灣犯罪故事-出軌》入圍「戲劇節目男主角獎」,將和李銘忠同台爭奪影帝。(圖/Disney+提供)
▲薛仕凌以《台灣犯罪故事:出軌》奪下第58屆戲劇最佳男主角的寶座。(圖/Disne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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