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吳光訓炒作捷超股票獲利2213萬元 判關2年6月定讞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證交法判處前立委吳光訓2年6月定讞(圖/NOWnews資料照)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證交法判處前立委吳光訓2年6月定讞(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立委吳光訓被控,在擔任豐銀證券董事長期間內,涉以他人名義炒作上櫃公司捷超股票,獲利2213萬多元,最高法院駁回吳男上訴,維持更二審見解,判處2年6月定讞,未扣案犯罪所得2213萬多元沒收,吳須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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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08年4、5月間,吳光訓涉使用女兒等人在內的證券戶,以融資方式買進捷超股票,每股約11元到13元,同年9月,股價跌至每股6元,面臨融資追繳困境,吳光訓涉以高價買入或低價賣出股票、連續委託買賣而相對成交,製造交易活絡表象,經金管會發覺捷超股價異常,報請檢調偵辦。

檢方查出,吳光訓涉嫌炒股,趁勢分批賣出賺取差額利潤,獲取2213萬3678元之不法所得,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嫌起訴。

歷審判處吳光訓有期徒刑4年、3年6月、無罪,更二審再改判2年6月徒刑。

其中,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考量,吳男偵審中飾詞否認犯行,未對其行為危及市場交易秩序一事顯露悔悟之意,犯後態度難認良好,本件犯行之期間為3個月、不法利得高達2千餘萬元,判處2年6月,未扣案犯罪所得2213萬多元沒收,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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