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朋友證件逃避入獄仍被逮 孰知朋友已入獄

▲一名通緝犯持朋友證件逃避入獄仍被警方逮獲,因不知朋友日前已入獄,警方電腦顯示「在監」。(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一名通緝犯持朋友證件逃避入獄仍被警方逮獲,因不知朋友日前已入獄,警方電腦顯示「在監」。(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值班警員顧玳瑋於112年10月25日凌晨2時許,執行旅宿業投宿人員清查時,竟發現臺灣大道一段上的旅店內旅客名單中竟有一位係應該在監服刑之人,遂立即通報線上巡邏員警前往該飯店查證,查獲住宿男子係持他人證件逃避服刑,但該男子不知證件主人日前也已因案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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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誠派出所梁鈜堯、賴韋儒二名警員抵達該旅客的房門口後敲門,見一名睡眼惺忪的男子緩緩的將房門打開,梁員立即要求該男子提供人別資料供身分查證,惟該男子所報之身分證字號所顯示之頭貼與其面容明顯不符,該男現場仍極力辯駁,並強調警用電腦內的照片為舊照,現在身形面貌發福許多,惟梁、賴二員篤信該男所報為他人資料,肯定有詐,該男見狀自知事跡敗露,遂向員警坦承其身分為曾OO(56年次),經查詢後發現曾男為詐欺通緝犯,因不想入監服刑,遂在逃亡期間利用他人之證件投宿躲避追緝,孰不知遭冒用之人竟也已入監服刑,自己也難逃法網終遭員警逮捕。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在此呼籲,民眾若有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地檢署傳票,應依照指定時間或於期限內到案說明;另近來詐欺案件頻傳,此類行為害人不淺,切勿以身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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