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這類的影片最近在Tik Tok有許多,不少車主紛紛出面回應「我也被扣半年了....」、「我也是,後來才知道嚴重超速60改成40了,我是在限速路段40開80幾被扣的」、「跟我一樣,現在都騎摩托車....」、「我也不知道改了,半夜在限速50開90幾被扣牌半年」、「最近真的好多人被扣牌,開車的大家注意點啊」。
事實上,在今年6月公布的交通新規當中,除了「行人禮讓規定」修改之外,多數人都忽略了其他的交通新規,從112年6月30日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將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根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從6月30開始實施到7月31日止,嚴重超速案件警方共計取締機車466件、汽車606件,合計1072件,較去年同期機車667件、汽車729件合計1,96件,減少324件(約23%),法規的修正的確降低嚴重超速的行為,只能說各位開車的民眾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