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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男子為了確認小女兒是否是自己親生,又跑去當初的婦產科醫院驗DNA,結果確定女兒是A型,還是認定妻子外遇,於是向法院聲請確認子女關係不存在;但在法院接受審理後,男子再度DNA鑑定,卻發現小女兒的血型變回O型,證明是自己親生。
院方也在庭上解釋,男子女兒第1次檢驗確實為A型,但複驗後是O型,當場就有告知驗錯,只是因為當年是紙本的病歷系統,後來轉換電子檔案時,沒修改到才發生這樣的烏龍。男子指控醫院疏失,表示如果女兒遇到重大事故「輸錯血恐怕會致命」,堅持求償確認親子關係訴訟費、親子鑑定費用和精神撫慰金共50萬元。
但法院認為,男子在2014年就跟妻子離婚,一直過了7年之後才聲請親子訴訟,更在這段期間沒有盡到撫養的責任,因此判定男子敗訴,案經上訴二審,法院發現醫院在得知血型誤植後,立刻通知更正,自然也不會有「輸錯血」的說法,最終男子仍敗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