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88人赴柬埔寨當「豬仔」做詐騙 竹聯李振豪一審再判18年

▲台北地院針對竹聯幫份子李振豪犯下的誘拐國人赴柬埔寨當豬仔案,第二波再判18年(圖/NOWnews資料照)
▲台北地院針對竹聯幫份子李振豪犯下的誘拐國人赴柬埔寨當豬仔案,第二波再判18年(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曾擔綱「角頭」臨演的竹聯幫東堂東新會要角李振豪被控與詐欺、人口販運集團勾結,誘騙88名台灣人到柬埔寨當「豬仔」從事電信詐欺並私行拘禁。今年4月,台北地院針對第一波起訴,將李振豪判處18年,今(30)日針對第二波起訴,再判李振豪18年。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去年有不少國人前往柬埔寨打工卻傳出遭人口販運,檢警調獲報後,拘提9人到案,檢方分2波起訴,首波是去年9月,針對已救回的18名被害人起訴,今年1月再將後來救出的30名被害人案情的部分起訴。

北院也分兩案審理,今年4月,依刑法買賣人口、妨害自由等罪,將李振豪判處18年,8名共犯各判11年至16年半;今天第二波宣判,北院再判李振豪18年,7共犯各判10年至18年不等徒刑。

全案定讞後,檢察官會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期,多罪合併執行的上限為有期徒刑30年。北檢也已簽分他案追查幕後金主及人蛇集團。

檢方查出,全案起因一個以林晉宇為首的人口販運集團,涉自2021年11月起與柬埔寨詐騙集團成員接洽,由林等人在台招募人員前往柬埔寨工作,以從事博奕、遊戲客服、AV拍攝、開立金融帳戶、辦理貸款可獲利等詐術,誘騙國人到柬國。

國人一下飛機,就沒收護照,以每人美金1萬7000元至1萬8000元賣給當地博奕公司、金邊、西港等地詐騙園區的電信詐欺集團買家,若有人不從即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方法剝奪自由。

後因林晉宇不滿當地合作的集團給錢不乾脆,得知李振豪在柬埔寨有人脈,改與李振豪合作,由李振豪主導,並找柬埔寨另一個詐騙集團合作販賣台人。

檢警調查,集團成員每誘騙1人,可取得美金1萬7000至1萬8000酬勞,約合台幣50萬至55萬元;李振豪抽3成,成員可分得新台幣3萬至5萬元,還有人每週固定抽佣1萬元,集團總共獲利1469萬多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