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該文一出,立即引發網友熱議,許多網友建議找前同事或主管推薦比較快,「我記得回鍋簽核好像簽到最上面的人會不一樣,我也是回鍋的,但我是前老闆請我回去的,所以簽核上他處理是沒有問題,我不清楚細項,但你直接找前老闆或同事問會比較快」、「台積回鍋需要長官背書的,找找看之前主管吧」、「你這離職理由夠好,2年內回鍋沒問題的」、「基本上只要是我們部門主管要找,上面都會簽啦,只是可能會問為什麼而已,都是形式,我之前也找過一個去supplier的回來」。
相同的話題也在PPT論壇造成討論,網友們建議,「跳出來又跳進去的更多」、「可以回鍋,3進3出都有,看你之前離開有沒有撕破臉」、「如果當初和平分手(離職)的話,跳進去還比較容易」、「重點是裡面有主管要保你,在職表現出能力的話還有機會」、「直接找前同事或主管推薦比較快,關鍵還是能力、關係不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