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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迄今以國安法為名逮捕近300人,其中黎智英案受到國際高度關注,因蘋果日報創辦人的被捕象徵香港的新聞自由與政治異議受迫害,黎智英至今遭關押已逾3年,本案也經三度延宕,審期更是從40天延長至80天,預計全案將審理至2024年春天,再於秋天宣判。
本案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並於18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開審。國際社會普遍關注黎智英是否能獲得公正審訊,因為這意味著香港法院能否獨立於北京進行裁決,不過當天港府也將加派大批警力戒備,並警告公眾不要意圖滋擾審訊。
《衛報》指出引述「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亞洲區主任皮爾森(Elaine Pearson)的說法稱,黎智英的審判嚴重違反了「公平審判權」精神,例如三名審判法官都是由港府指定,黎智英要求選擇自己的律師也被拒絕,「北京似乎有意將這名最有影響力的異議份子關押多年,甚至是有生之年。」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執行主任克洛格(Thomas Kellogg)也向《金融時報》表示,黎智英被認為是北京名單上的頭號人物,這場審判的目的相當清楚,那就是讓他「餘生都關在牢裡。」
《美聯社》則指出,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學者黎恩灝(Eric Lai)認為本案將成為香港法官未來的重要判例,因為這場審判將決定法官如何區分「倡議」(advocacy)與違法的「共謀」(collusion)這兩項概念,「重要的是(人們)將觀察法院如何將普通的海外倡議活動,定義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