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奉獻收據引爭議!藝起發光教友控偽造文書 陳維齡不起訴

▲宋逸民、陳維齡夫婦主導的教會爆發逃稅爭議後,陳維齡(右)挨告偽造文書,經檢察官調查後不起訴(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林調遜攝)
▲宋逸民、陳維齡夫婦主導的教會爆發逃稅爭議後,陳維齡(右)挨告偽造文書,經檢察官調查後不起訴(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林調遜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藝人宋逸民妻陳維齡遭「藝起發光」林姓教友指控,未經他本人同意,拿他的印章蓋在奉獻收據上,涉嫌偽造文書,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查無犯罪事證,今(2)日將陳維齡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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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教友指控,2020年10月5日至2022年6月30日,他在台灣藝起發光促進協會擔任攝影及剪輯等工作,陳維齡未經他同意,於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5日、2023年4月29日,持他私章蓋在協會收據的財務長欄位,交給捐款人,事後經其他教友告知,認陳維齡涉嫌偽造文書。

檢方偵辦時,陳維齡否認偽造文書,辯稱當初開收據有經過林姓教友授權,協會沒有財務長,是為了滿足欄位,得到林姓教友授權才蓋章,林姓教友印章有時會蓋在財務長,有時會蓋在經手人等語。

經檢方傳喚協會3名員工釐清,證人證述,林姓教友的印章蓋在奉獻收據的財務長欄位,是經協會同仁約定,且林姓教友也表示同意,認為陳維齡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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