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訪報告有問題?律師籲檢查社工「這2件事」:該還清白就還清白

▲男嬰剴剴遭保母虐死,事後家屬質疑疑兒福聯盟社工家訪報告有問題,昨天晚間檢方複訊後諭知陳姓女社工30萬交保。(圖/讀者提供)
▲男嬰剴剴遭保母虐死,事後家屬質疑疑兒福聯盟社工家訪報告有問題,昨天晚間檢方複訊後諭知陳姓女社工30萬交保。(圖/讀者提供)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年僅1歲半的男嬰,在等待收養期間由兒福聯盟媒合劉姓保母姐妹照顧,不料卻遭虐待致死,事後家屬質疑,兒福聯盟社工訪視3次竟然都沒發現異狀,質疑家訪報告有問題,對此,律師林智群昨(12)日深夜在臉書發文提出5點問題,希望地檢署可以確認社工行程表跟當天悠遊卡紀錄,以確認她是否有親自前去訪視,並強調該還人家清白就還人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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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在臉書上指出,社工被用過失致死罪移送,這個罪名不太會成立,比較怕另一個可能,就是社工實際上沒去訪視(希望不是),如果是,那就會成立業務登載不實罪。

林智群接著說明,首先小孩三個月內的變化,包括體重減輕、不明傷痕、跟大人的互動出現畏懼反應等,一般人應該可以輕易察覺。第二,社工跟家屬有line對話紀錄,社工傳給家屬的照片裡面,沒看到社工跟小孩合照(裡面有小孩被大人抱在懷裡的照片,應該是保母),至少沒看到社工的身影,同時社工也有跟家屬提到,照片是保母傳給他的照片,如果社工有去,應該會自己拍照。

第三點則是,社工在10月24日傳照片給家屬時,說前面三張照片是上個月拍的照片,那個時候小孩額頭腫一個很大的包,保母說是小孩跌倒造成的。如果9月底發現小孩有這麼明顯的傷痕,社工一般情況下會馬上告訴家屬,不會拖到一個月後,那會引起家屬不滿。

最後,小孩在9月初時還臉頰肉肉的,到10月時已經瘦下來了,到12月初時明顯消瘦下去,且臉上沒有笑容了,這個變化蠻明顯的。如果是用視訊方式,或是只是接收保母傳送的照片,那就很難看得出來小孩有什麼異狀。希望地檢署可以確認社工行程表跟當天悠遊卡紀錄,該還人家清白就還人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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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