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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務員已享7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若通過修法,公務員1年將有14天有薪家庭、幼兒照顧假,對比勞工目前1年僅有7天的「無薪家庭照顧假」,實在差很大。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業務報告及備質詢,許銘春會前受訪表示,就她所知,銓敘部草案尚未定案,銓敘部站在政府是雇主的立場,為公務人員著想,但全體受僱者也包含廣大勞工。
她說,過去針對育兒協助部分,政府都是採取全面性整體考量,包括衛服部提高育兒津貼、教育部增加幼托資源,勞動部放寬育嬰留職停薪及提高育兒津貼等,目的就是要讓育兒環境更好。
許銘春強調,政府了解父母育兒的辛苦,後續會滾動檢討,齊一步驟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