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有帶薪「幼兒照顧假」?許銘春:育兒協助全面考量、滾動檢討

▲針對勞工是否比照公務員,擬增幼兒照顧假,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3)日表示,會滾動檢討。(圖/記者林志怡攝,2024.03.06)
▲針對勞工是否比照公務員,擬增幼兒照顧假,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3)日表示,會滾動檢討。(圖/記者林志怡攝,2024.03.06)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銓敘部日前預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研擬讓公務人員有7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讓目前只有7天「無薪家庭照顧假」的勞工感嘆,實在差好多。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3)日受訪表示,政府深知父母育兒的辛苦,全體受僱者包含廣大勞工,政府針對育兒協助,一直都是全面性考量,後續會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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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營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銓敘部日前預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將針對育有未滿6歲子女須親自照顧者,每年核給7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且每增加一名未滿6歲子女,另增3天假。

目前公務員已享7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若通過修法,公務員1年將有14天有薪家庭、幼兒照顧假,對比勞工目前1年僅有7天的「無薪家庭照顧假」,實在差很大。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業務報告及備質詢,許銘春會前受訪表示,就她所知,銓敘部草案尚未定案,銓敘部站在政府是雇主的立場,為公務人員著想,但全體受僱者也包含廣大勞工。

她說,過去針對育兒協助部分,政府都是採取全面性整體考量,包括衛服部提高育兒津貼、教育部增加幼托資源,勞動部放寬育嬰留職停薪及提高育兒津貼等,目的就是要讓育兒環境更好。

許銘春強調,政府了解父母育兒的辛苦,後續會滾動檢討,齊一步驟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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