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爆婚後10年花費破3億!爆料離婚前大S「刷卡買禮物送韓國」

▲汪小菲表示,自己花費3億2000萬元買房、裝潢,給家人過好日子,離婚後持續支付家用5000萬,信用卡也被大S拿來買奢侈品約1200萬元,甚至在離婚4個月買禮品送往韓國。(圖/記者林調遜攝影)
▲汪小菲表示,自己花費3億2000萬元買房、裝潢,給家人過好日子,離婚後持續支付家用5000萬,信用卡也被大S拿來買奢侈品約1200萬元,甚至在離婚4個月買禮品送往韓國。(圖/記者林調遜攝影)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藝人大S徐熙媛不滿前夫汪小菲在微博公開她的個人資料而提告,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今(19)日台北地院首度開庭,汪小菲出庭否認犯行,自己花費3億2000萬元買房、裝潢,給家人過好日子,離婚後持續支付家用5000萬,信用卡也被大S拿來買奢侈品約1200萬元,甚至在離婚4個月買禮品送往韓國,直喊「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憤怒下才會公布離婚調解筆錄,卻沒注意到裡面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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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庭訊時,汪小菲面對被控違反個資法,他堅稱不認罪。汪小菲表示,是大S先公布他的財務往來等個資,還捏造他沒盡到撫養責任,甚至買房子的錢也說是大S支付,讓他認為已經損害到他的尊嚴、名譽,因為他很愛家庭,為了家庭往返兩岸幾百次。自己光是買房子、裝修、買家具等就花了3.2億餘元台幣,都是為了讓生活品質更加完善。

汪小菲也說,離婚後一年多持續支付家用近5000萬元,包括電影票、生活費等,另信用卡也被大S拿來買奢侈品,總計1200萬元,甚至在離婚前4個月,大S還刷他的卡,買禮品寄到韓國,但「自己不知道為什麼」。汪小菲表示,在公布調解筆錄後2個小時左右心情比較平復了,考慮到大S是母親,也在一起生活10多年了,因此便刪除文章。

汪小菲說,在中國取得的大部分收入,都是由製作單位直接匯給大S,他匯款繳房貸的銀行帳戶,也是他的財務總監配合建商開的,帳戶一直都是他在使用,更沒有任何動機、目的,公布自己的銀行帳戶和每月繳款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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