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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元今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社會安全網缺失檢討及具體改進作法」時,被問及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薛瑞元表示,針對寶林茶室產品責任險未投保違規事項,可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並立刻通知所在地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開罰。
根據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如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除了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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