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狼師何以藏校20年?專家:社會對兒少不信任、籲加強性平教育

▲新北市三重一名呂姓音樂老師,今(22)日被爆出假借教鋼琴,猥褻未成年國小學生。(圖/取自Pixabay)
▲新北市三重一名呂姓音樂老師,今(22)日被爆出假借教鋼琴,猥褻未成年國小學生。(圖/取自Pixabay)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立委范雲與新北市議員顏蔚慈今(22)日陪同被害人召開記者會,提及新北市三重一名呂姓音樂老師,多年前假借教鋼琴,藉機猥褻未成年國小學生,造成受害學生身心受創,但該師至今仍在三重某國小任教,藏身校園20多年。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指出,狼師之所以能藏身校園多年,主因是社會與大人,對兒少不夠信任,讓他們當下不敢發聲,呼籲性平教育充分討論身體自主權,大人也要有意識地尊重每一個小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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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蔚慈今天在記者會上說明,該師約莫20年前任職於三重重陽國小,受害者於國小4、5年級時跟隨呂姓男子學習鋼琴,卻多次在家教時被上下其手伸進內衣裡摸胸,心裡留下極大創傷,陰影至今難以抹滅。近日意外知悉呂男依然在校園教書,因不願再有任何未成年孩子受害,決心揭露並要求對狼師惡行嚴懲不貸。

顏蔚慈說,呂男現就職於三重某國小,根據學校師生及家長反應,呂男平常習慣性接近國小女生,上課都叫穿裙子的同學坐第一排上下打量;並痛批,受害者事發時不滿16歲,呂男行為不僅是性騷擾更涉嫌猥褻最弱勢最無助的孩子,如此惡質狼師藏身國小校園20餘年,簡直離譜至極。

范雲表示,本案對狼師除了能啟動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外,涉嫌妨害性自主的《刑法》部分,則會因為已過舊法20年追訴期,而使狼師逃過刑事判刑,盼本屆立法院能修正通過《刑法》第80條,「妨害兒少性自主罪刑事追訴期應自成年起算」。

新北市府回應,校方第一時間獲悉後立即進行通報,並於隔日召開性平會,決議暫停該師職務並離開校園,以確保師生安全。

狼師窩藏校園多年的案件時有所聞,究竟為何藏身多年才被爆出?馮喬蘭提到,許多受害者當時年紀小,不敢講也不知道和誰說,往往都是成年後、遇到#MeToo浪潮,才敢發聲,但也因此過了《刑法》追訴期,讓受害者無法透過法令給予加害者懲治。

馮喬蘭表示,越小的小孩,越不知道該如何求助,也會怕大人不相信他,這是社會整體環境對小孩信任度低所致,即使到了高中、大學,也得面臨貞操觀壓迫,擔憂被誤會為合意性交、勾引教師等壓力而說不出口,因此,性平教育除了教授生理知識外,對於身體自主權也應有充分討論及對話。

馮喬蘭說,性平教育不能只講隱私部位不給碰,設有紅燈區綠燈區,而是我們對於自己的全身上下,都有身體自主權,可以決定喜歡、不喜歡被碰,只要有不舒服的感受,即使是手臂也不能讓他人觸碰,且不能因為對方的社會地位、說著為你好等理由,就讓渡這樣的權利;除了性平教育要加強外,大人也要時時檢視自身威權對孩子的影響,需有意識地尊重每一個小孩的身體自主權。

另外,馮喬蘭提到,該個案雖過《刑法》追訴期,但學校還是可以循《性別平等教育法》進行調查、召開性平會處理,最重將解職、永不錄用,無須再經過教評會程序;新修正上路的《性平法》也有規定學校遇到相關個案,要擴大調查,也許可以找到這20年間,還沒過《刑法》追訴期的受害人。

馮喬蘭呼籲,政府除了正視《刑法》追訴期過短的狀況外,也應加強受害人的輔導機制與賠償,雖然依照《性侵害防治法》,社會局會給予6次諮商輔導,但性平案件需要的協助不只6次,很多個案自費諮商好幾年才走出來,若加害者的身分是學校教師,國家更應該承擔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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