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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會中,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民眾黨立委林國成等人提出臨時提案,NCC回函是基於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法律的錯誤及恣意解釋,屬違法且規避立法院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屬毀憲亂政的行為,破壞憲政體制甚鉅,應予最嚴厲譴責,並移送監察院,最後在野黨以出席立委13比12的人數優勢,通過提案。
不過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則詢問,指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8條規定,「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質疑該臨時提案應經院會決議,才可將陳耀祥移送監院。
召委吳宗憲則說,自己沒有義務解釋提案,宣告繼續進行詢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