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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眾黨內規也規定,「本黨黨員之違紀行為處罰程序,由中央委員會或中央評議委員會提案,送中央評議委員會裁決。」「黨員之處分,若其違紀之相關案件涉及司法程序,嗣後獲不起訴處分或經各級法院判決無罪者,經中央評議委 員會重新審議後得減輕原處分或回復原有權利。」
換句話說,雖然新竹市長高虹安是被起訴才遭停權,但民眾黨內規並非規定「起訴」才懲處,而是只要涉嫌違法,就可以懲處,等不起訴處分,或是獲法院宣判無罪,才可回復原有權利。
至於《台灣民眾黨章程》則規定,黨主席請辭或因故無法執行職權時,由中央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如所餘任期超過一年,應於出缺後六個月內完成補選,其任期至原黨主席之任期屆滿之日。
柯文哲目前的任期是自2023年1月1日起計算,若柯文哲無法繼續擔任黨主席,會先由中央委員會互推一人代理,接著就要在六個月內完成補選。
目前民眾黨的中央委員,除柯文哲與被停權的高虹安外,還包括8名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黃國昌、陳昭姿、吳春城、麥玉珍、林國成、林憶君、張啓楷,指定中央委員林富男,以及票選中央委員張凱鈞、江和樹、馮啟彥、許瑞宏、孫正華、端木正、李國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