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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說明,新契約年期為10年,由高公局委託遠通公司透過電子收費系統向用路人收取通行費後,交付通行費給高公局,高公局核算帳務無誤後,再以每延車公里0.062元支付委辦服務費給遠通公司。另遠通公司於議約時經高公局要求承諾,自新契約生效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啟用銀行自動儲值者,回饋100元儲值金的優惠方案。
ETC案優先定約目前雖完成議約作業,高公局為確保新契約執行符合政策需要,現階段已參考財政部頒布優先定約作業指引相關規定,審慎且嚴謹地審視遠通公司所提出投資執行計畫書,將於完成審查及核定作業後,依程序與遠通公司正式簽訂契約。
高公局業務組科長黃裕文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說明,現行每延車公里為0.070143元,新約為0.062元,委辦服務費降幅約11.6%,根據過去幾年交通量預算,高公局每年要支付大約22億元給遠通電收,依照去年交通量計算的話,高公局改為支付19億元,年省約2.7億元左右。
此外,黃裕文指出,新約除了較為優惠,並提供儲值金優惠,也會納入多元支付,並改善交通資料傳輸,從現行7分鐘縮短成為2分鐘。新合約效期到125年12月31日,依促參法規定,屆時應重新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