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鮑魚前負責人老闆鍾文智,2010年炒作外商揚子江船業公司等5檔台灣存託憑證(TDR),不法獲利4億7千多萬,最高法院昨日以證交法等罪嫌,判刑30年5個月定讞,檢方立即啟動防逃機制。但法院沒對鍾文智延長電子腳鐐監控,導致無法掌控他行蹤,傳出他尚未出境,仍在等待偷渡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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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智曾冒用護照出境,高等法院裁定他必須配戴電子腳鐐,但去年10月監控期滿,就沒再繼續監控,為何做此決定?

高院回應,本院合議庭於被告鍾文智之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屆滿(民國113年10月17日)前,審酌其定期赴警局報到情況正常,並有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認增加保證金新臺幣2000萬元,應足以有效降低被告棄保潛逃之可能性,故於113年10月16日由其繳納2000萬元保證金後,未予延長其科技設備監控期間,惟仍繼續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及定期赴警局報處分,其中警局報到部分,迄未接獲警局異常通報。

台北地檢署則表示,本署於昨(12)日下午4時許接獲鍾姓被告經法院判決確定之通知後,立即啟動防逃機制,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對鍾姓被告實施限制出境出海之境管措施,並聯繫轄區分局密切注蒐行蹤,目前持續聯繫鍾姓被告到案執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