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蓋卡卡,是許多長輩活動時常會遇到的困擾,也會因此購買保健食品。而食藥署今(3)日公告,「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其評估方式需前後測達到不適降低,並將試驗結果送至食藥署,經專家評估核可,才會頒小綠人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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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食品組組長劉芳銘提到,今日公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及「健康食品之膝關節保健功效評估方法」,食品依該評估方法執行保健功效評估試驗,經科學結果驗證產品具保健功效,得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

劉芳銘受訪時表示,主要是健康食品膝關節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若業者針對膝關節舒緩不適等相關產品,可申請健康食品的驗證,而評估方法明定,需有試驗對照,包括年齡對象以45至80歲長者,並排除手術、膝關節創傷等,避開實驗偏差。

劉芳銘表示,試驗期需12週,並經由食藥署及相關專家確定,才會頒布標章。

食藥署表示,健康食品仍屬食品,沒有等同藥品效果,無治療疾病的作用。若未獲核准卻擅自宣稱療效,依《健康食品管理》,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