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涉入京華城案的京華城開發商負責人沈慶京,以新台幣1億8000萬元全額現金交保。經過4天籌措,沈慶京今(24)日正式繳納保金,並現身台北地院畫面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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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於21日裁定,沈慶京須以1億8000萬元全數以現金方式交保,其中1億元須由本人名義提出。此外,法院也限制其住居於台北市大安區,禁止出境、出海8個月,並要求他配戴電子腳鐐監控行蹤。

據了解,沈慶京24日上午自台大醫院出院後,於中午12點多被送回台北看守所。隨後,他透過台銀公庫部繳納全額現金保金,晚間6時由看守所提解至台北地院,進行電子腳鐐的安裝程序。在6時20分左右,沈慶京被提解至地院,完成必要程序後即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