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青島西街一棟社區大樓昨(27)日晚間傳出一起命案,有一名77歲老翁趁看護休假時,留下書信表示「我人在水塔」,家屬發現後緊急聯絡警消,發現老翁陳屍在社區水塔,讓社區住戶相當恐慌,社區昨日已緊急停水,今日派人清理。而該社區是否會變成凶宅?根據法院實務上判例,水塔位於的頂樓算是凶宅,但不影響其他戶出售。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77歲陳姓老翁平時由外籍看護照顧,因看護昨(27)日休假,老翁妻子返家關心,卻發現家中沒人,而且家中留有書信,表示「我人在水塔」,立刻通報警消,警消到場後跟家屬到社區大樓頂樓查看,發現水塔鐵蓋被開啟,水塔旁有雙拖鞋在旁邊,老翁面朝下陳屍在水塔內。據了解,整個社區至少有3座水塔,約供200戶居民使用,管委會昨日第一時間就關閉水塔,停止供水,並開始放水,今日派人前往清理,希望住戶能夠安心。

相關新聞:凶宅可洗白?怎麼樣算凶宅、怎麼查、買到怎麼辦 一文教你搞懂!

整棟大樓成凶宅 建議買賣盡告知義務

該大樓位於台中市北區青島西街,屋齡約30年,21世紀不動產資深經理沈政興表示,該建案有分一期和二期,有套房等5種房型,交易量不多,很少釋出,根據數據顯示,社區小坪數物件,去年創下單價31萬元成交,後續成交單價落在23萬到27萬間,比起附近的新建案算是相當親民。

沈政興指出,因為發生水塔命案,頂樓算是廣義的「凶宅」,不過老翁不是陳屍在住家內,所以單戶出售價格應不受影響,但此事件是社會高度關注案件,建議未來屋主、房仲買賣還是要盡告知義務。不過社區頂樓水塔開放住戶自由進出,可能會有風險,提醒住戶未來可以注意管理問題。

▲台中老翁陳屍水塔(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沈政興指出,因為發生水塔命案,頂樓算是廣義的「凶宅」,不過老翁不是陳屍在住家內,所以單戶出售價格應不受影響。(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凶宅怎麼定義?內政部、法院判斷不同

其實凶宅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雖然內政部曾表示,若建物專有部分在賣方持有期間曾發生凶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情形,就必須在不動產說明書中進行記載,也是說在家病死等自然死亡情況,不算凶宅。舉例來說,如果有人從9樓A戶跳樓,並陳屍在2樓A戶陽台,那麼9樓A戶和2樓A戶都會被認定為凶宅

不過法院實務判例認為,凶宅應該考量事件發生經過及時間長短等因素,舉例來說,有人從頂樓跳樓輕生,陳屍於2樓露台戶,那頂樓是凶宅,2樓露台屬於約定專用部分,不是專有部分,所以2樓不屬於凶宅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1925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