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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曾懷疑,陳力銘已離職,吳秉駿、戈一平是否收取好處才冒著當內鬼的風險幫他?尤其吳秉駿還遭網友爆料連買兩棟房子,一棟4千多萬、另一棟「自備款」3千萬,他卻跟同事說自己不缺錢、可以準時上下班;但清查金流後並無發現異常,因此判斷吳秉駿和戈一平只是基於同校情誼、曾為同事的交情而無償洩漏2奈米製程機密。
但義氣相挺的代價恐怕是牢獄之災,智財分署起訴陳力銘3罪:《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5年、《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3年、《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各量處有期徒刑8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吳秉駿遭起訴2罪:《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4年、《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量處有期徒刑7年,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戈一平遭起訴1罪:《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量處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