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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沄蓁求償百萬慰撫金,不只針對呂秋遠個人,也向他主持的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連帶求償,不過雙方今天沒達成任何共識,全案進入審理程序,預計11月開庭。
林沄蓁受訪表示,對造完全不承認懷孕歧視行為。他們對於而勞動局的認定也有提訴願。
林沄蓁申訴「懷孕歧視」部分已有具體進展,9月25日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審定呂秋遠的事務所構成懷孕歧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裁罰30萬元並公布雇主呂秋遠姓名。
林沄蓁在9月30日狀告呂秋遠,主張呂秋遠臉書有有85萬粉絲,卻公布她的姓名、職業、肖像、性生活隱私,導致媒體大量轉發,呂秋遠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林沄蓁還控訴呂秋遠臉書發文強迫她成為非自願性公眾人物,已涉嫌強制罪,刑度最重3年,本案將由新北檢偵辦。
提告呂秋遠隔天,林沄蓁10月1日向台北律師公會申訴,呂秋遠得知她懷孕後,要求拿掉小孩並以工作不保作為威脅,已違反律師倫理,台北律師公會將調查是否有懲戒呂秋遠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