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出8項器官 樹林勇警楊庭豪遺愛人間

▲在警車開道下,一輛載著楊庭豪大體的黑色廂型車緩緩駛出亞東醫院。(圖/康子仁攝)
▲在警車開道下,一輛載著楊庭豪大體的黑色廂型車緩緩駛出亞東醫院。(圖/康子仁攝)

記者康子仁/新北報導

2日凌晨支援轄區打架糾紛,意外遭無照騎士高速攔腰撞上的新北市樹林分局21歲員警楊庭豪,昨天動手術,摘除心臟、肺臟和肝臟等8個器官,至少有10人受惠,上午檢察官二度相驗之後,在警車開道下移靈到他服務的樹林分局和派出所,並且到案發現場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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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同意拔管之後,亞東醫院4號進行器官摘除手術,楊庭豪一共捐出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小腸、血管和眼角膜等8個器官,最後摘除的是眼角膜,5日清晨一點多移入往生室,檢察官十點進行二度相驗,確定死因之後交由家屬進行移靈。

10點30分一到,在警車的開道下,一輛載著楊庭豪大體的黑色廂型車緩緩駛出亞東醫院,家屬則是在案發現場等待,舉行簡單招魂儀式,然後回到服務的樹林分局,同仁哀痛的獻花,向他表達最後的敬意。

亞東醫院表示,車禍發生之後,楊員雙側蜘蛛網膜下出血,到院前沒有呼吸心跳,經本院搶救後恢復生命徵象住進加護病房,昏迷指數只有3,在24小時的積極救治後,楊員依舊無任何腦幹功能,家屬3號同意捐贈器官,完成楊員助人心願遺愛人間。

楊庭豪為家中獨子,生性獨立、孝順且充滿正義感,成為一名警察,幫助別人是他的志願為此,他堅持理想考取警專,不畏艱難與危險的從基層做起,幫助民眾,十分受到警局長官與同事的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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