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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接著澄清,「我與青青間不是向外界傳言般,我僅是借住朋友家,我們沒有發生如外界傳言般的行為,在此事情發生之前,我完全不知道青青有男友,至於其他詳細經過,沒有辦法跟各位詳細說明,因為這件事情已經進入司法偵查的程序,基於尊重偵查不公開原則,我很尊重檢察官以及司法員警他們的判斷跟決定,但我向各位保證,在相關案件完結後,我一定會給你們一個完整的交代」。
放火補充,「這件事,讓基本上社會經驗為0的我,真的學到蠻多的,因為以往的我其實思考都很直線,我會覺得我想幹嘛就幹嘛,以前的我總會把事情想得太單純,覺得說不會有什麼太嚴重的後果,但現在最壞的情況發生了嘛,一些工作合作也因為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因為這件事把自己想做的事也陪葬的感覺,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最主要還是覺得對我家人感到抱歉,因為這件事帶給家裡帶來蠻大的困擾,我也覺得我自己在思考上不能再那麼像個小孩一樣,就當作學到教訓吧」。(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