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佳龍會後向行政院政委張景森報告,上周先在行政院開協調會,張景森請交通部直接協調相關部會。交通部官員透露,林佳龍今天中午親自主持會議,邀集金管會、財政部、經濟部、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以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等單位,研商協助旅宿業者順利取得融資,以振興觀光產業發展。
與會者轉述,經協調後,林佳龍裁示,增訂「交通部觀光局振興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將委請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理旅宿業貸款信用保證,其中旅宿業總貸款額度約 100 億,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前,由交通部觀光局提供 5 億元信用保證專款,供信用保證業務運用。
本案經核定後,將請金管會、財政部、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向銀行宣導,並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債權協處機制相關諮詢服務。
另外,「獎勵觀光產業升級優惠貸款要點」自 2002 年起公告施行,截至今年 7 月止已核貸案件計 245 件,貸款總金額約 106 億餘元,包括旅館業 197 件( 72.1 億元)、觀光旅館業 26 件( 27.6 億元)、觀光遊樂業 14 件( 6.4 億元)及旅行業 8 件( 2 千萬元)。
有鑑於近期整體觀光環境受國際因素影響,觀光產業表示有資金需求且核貸困難,為協助觀光業者暫渡困境,將修正「獎勵觀光產業升級優惠貸款要點」,貸款寬限期得再延長,並溯及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