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日本食品輻射殘留 「廣島牡蠣」外裝標示違規

▲台北市衛生局查獲標示不合格的廣島牡蠣。(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查獲標示不合格的廣島牡蠣。(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賴志昶/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度至北市各超市、超商、大賣場、雜貨商行等處抽驗50件日本進口食品,委託清華大學檢驗其中輻射殘留量,結果皆符合規定,另針對40件包裝產品進行查核,結果一件「廣島牡蠣」包裝標示有效日期不符規定,總共不合格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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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指出,此次同時檢查40件包裝食品的標示,結果1件「廣島牡蠣」外包裝標示原產國為日本,未標示「都道府縣」,且外包裝標示有效日期以黏貼方式呈現,不符規定,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該局目前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的規定處分販售業者,並通知業者全數回收限期改正。

衛生局提醒,參照中央規定,目前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的任何食品,仍維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

▲台北市衛生局查獲標示不合格的廣島牡蠣。(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查獲標示不合格的廣島牡蠣。(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依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北巿流通的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的都、道、府、縣名,若未依規定標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業者進口日本食品於中文標示的原產地,應標示至都、道、府、縣名;也請通路業者上架時,先檢視原產地中文標示是否標示至都、道、府、縣名,為消費者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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