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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及永豐銀認為,此案的財務顧問摩根士丹利受永豐銀行委託,未善盡顧問職責及善良管理人應注意義務,導致公司及股東權益嚴重受損,因此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金額6928萬美元、約新台幣21.5億元,未來也將視案件發展對張晋源提起民事求償。
對於永豐金及永豐銀的指控,張晋源也發出聲明表示,FENB股權出售案於2016年宣布時,永豐金股價因此上漲,交割後永豐銀的信評也因此提高,這宗在當時被視認為成功的交易案,如今卻變成「弊案」,如此顛倒黑白的指控就是為了對他揭發金融弊案的報復。
針對永豐金不實的指控,他也一一回應。張晋源說,FENB的財報是經董事會審議通過,財務資訊均充分揭露,金控跟銀行的董事對財務業務狀況都非常熟悉,所謂隱匿資訊的指控完全不實。
此外,張晋源指出,FENB的出售案是採取包裹式競標,買家不會對個別資產分別出價,對於永豐提出背離市場基本常識的指控,令人相當錯愕,況且出售FENB的董事會是由當時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與銀行董事長游國治召集。由於雙方都是股票上市公司,為了避免公告時間的落差影響市場交易,由雙方投行協商建議日期,當時未有颱風之訊息;當出現颱風訊息之後,何壽川仍拍板在7月8日星期五召開。
他表示,雖然何壽川沒有親自出席董事會,但何壽川當天持續關心董事會的審議進度,並要求董事會成員支持此交易案。而為求保密,永豐在許多併購交易當中有使用非公用之帳號進行聯繫,包括何壽川的主任秘書在內,專案透過非公用之帳號聯繫是行之多年的做法,永豐高層對此應該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