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佐斯搭火箭觀光不算數?美航空局:有貢獻才能稱太空人

▲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日前搭乘自己創立的太空公司「藍源」研發的火箭,升空體驗10多分鐘的無重力之旅。(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日前搭乘自己創立的太空公司「藍源」研發的火箭,升空體驗10多分鐘的無重力之旅。(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要聞國際中心林孝萱/綜合報導

全球首富、美國電商龍頭亞馬遜(Amazon)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和維珍集團(Virgin Group)董事長布蘭森(Richard Branson)兩人分別在7月11日、20日搭乘自己創立的太空科技公司研發的火箭體驗太空之旅,連維珍銀河(Virgin Galactic)前CEO也傳出計畫搭乘火箭。富豪們相爭上太空,除了引起資源浪費、科學價值問題,也讓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緊急修改「太空人」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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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報導,這是FAA自2004年開始,17年來首次更動太空人定義。要求乘坐火箭的人員必須擔任機組工作,為太空飛行安全有所貢獻。這代表花了大把銀子飛上天享受太空美景的貝佐斯與布蘭森,在美國政府眼中可能還不能稱為合格的太空人。

根據美國空軍、太空總署(NASA)的定義,太空與大氣的界線在地球表面50英里(80公里)以上,熱愛太空的人要跨過那個高度,才能獲得商業太空人的資格。

FAA頒布的新規定於7月20日生效,3項商業太空人的資格要求包括:商業太空旅行的成員必須包括FAA認證太空公司的員工;太空飛行高度必須高於地球表面50英里;必須在任務期間展現對公共安全的貢獻,以及有助於人類太空飛行安全的行動。

FAA聲明,未來這所謂貢獻或是有助於太空安全的行動,還要由FAA官員進一步規範,強調這些規範的更動是為了符合商業太空飛行的公共安全。目前取得「太空人之翼」(Astronaut Wings)勳章的方法還是者有兩個:加入美國空軍或是NASA。

根據貝佐斯的太空科技公司「藍源」(Blue Origin)現任CEO史密斯(Bob Smith)的說法,承載貝佐斯與其他三名乘客的新雪帕德號為「全自動駕駛」,機組人員不需要操縱任何設施。但兩人並非完全沒有機會獲得太空人之翼,根據FAA的說法,還是可以根據榮譽事蹟酌情頒授,例如1960年代雪帕德(Alan Shepard Jr.)和格里森(Virgil Grissom)因為對水星七號載人任務有所貢獻而獲得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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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