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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開庭時,雖蔡男不斷喊冤說出「孩子在父母心中無價」,這個價錢對麥當勞說很便宜等語,然而證據卻顯示,期間雙方經歷多次談判,夫妻還自砍價格到3千多萬,稱部分可用餐卷替代。另判決也指出,蔡曾向麥當勞表明過安檢主管身份,明列出麥當勞各分店違反消防、建管、都市計畫規定的資料,並檢附於賠償申請書中,提交給麥當勞,麥當勞不堪其擾才報警處理, 2人因此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論罪。
昨天(22日),雙方在台灣高等法院續行準備程序,蔡當庭表示願放棄之前麥當勞允諾的3萬醫藥費,另賠付10萬元換取和解。法官則諭知2個星期內,雙方呈報是否有意和解或同意認罪協商。(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