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離職公司急挽留!職場老鳥見「1關鍵」秒清醒:別被騙

▲提離職遭到公司挽留,老鳥見1關鍵秒懂。(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提離職遭到公司挽留,老鳥見1關鍵秒懂。(示意圖/取自unsplash)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上班族苦惱分享,自己向公司提出離職後,卻不斷被上司、老闆挽留,讓他不懂對方是真的看重自己的專業能力,還是因為公司相當缺人,職場老鳥則針對「1關鍵」,勸原PO別被公司的苦情牌給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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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的老鳥表示,若是沒有提出加薪,就代表公司只是缺人。(示意圖/取自unsplash)
▲職場的老鳥表示,若是沒有提出加薪,就代表公司只是缺人。(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根據原PO於Dcard苦惱發文,自己到一間公司上班一陣子後,覺得工作內容與自己不適合,因此便向公司提出了離職,沒想到遭到公司瘋狂挽留,先是主管詢問「不再考慮一下嗎?真的要走呀」,隨後連經理都出面表示,「我覺得你能力很好,所以可能主管會常常丟東西給你,是因為他覺得你可以,想把事情交代給你,你如果覺得事情很多很雜你要講,我們可以一起排解」。

但因PO始終沒有被說服,最後連老闆都出面慰留,甚至將主管、經理全部叫進會議室,變成四方會談,讓原PO在極大的壓力下,只好表示先回家想想,老闆立刻說道「那我今天就當你請假了,我是希望你繼續做啦」,公司瘋狂慰留的行徑,原PO相當苦惱是真的很看重自己,還是因為公司很缺人呢?最後他也補充,自己目前到該公司僅任職一個禮拜。

職場老鳥見公司未提及願意加薪,立刻急勸原PO,「願意加薪挽留的才是人才,光嘴巴說的都只是還沒找到人而已」、「不要看公司說了什麼挽留你,要看公司做了什麼挽留你」、「說能力很好卻沒給出應有待遇,那就是話大餅」、「要求加薪看看」。

實際上以原PO未任職滿三個月的案例,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工作僅3個月內的員工不需預告期,即可離職;滿3個月未滿1年者,則需在10天前先預告;若是滿1年但未滿3年者,則是提前20天;年資較長的員工,超過3年則是必須在30天前告知。(編輯:鍾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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