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新藍海/投入5.5億發展遊艇產業 航港局承諾將完備法規

▲行政院去(2022)年通過交通部提報的「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總經費5.51億元,將持續擴大建設遊艇泊位並規劃周邊發展。(示意圖/航港局提供)
▲行政院去(2022)年通過交通部提報的「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總經費5.51億元,將持續擴大建設遊艇泊位並規劃周邊發展。(示意圖/航港局提供)

記者黃仁杰/專題報導

政府近年力推「向海致敬」政策,鼓勵人民親海、近海,而交通部航港局也提出「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希望能系統性的統合台灣遊艇泊位,同時串聯周邊觀光資源,雖然目前已經做出階段性成果,但交通部航港局坦言,遊艇休憩產業的法規必須更加完備,不再限縮以往非自用遊艇的型態與範疇,未來正名後的「營業用遊艇」,將會有更大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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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去年通過交通部提報的「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總經費5.51億元,包括中央公務預算3.27億元、地方配合款2.24億元,預期吸引民間資金26.41億元,預計推動期程為112至114年,後續將採「先規劃後工程」模式推動,透過補助,截至3月底已核定補助全國共8縣市整體規劃案,後續將進行進一步的規劃評估與實質工程建設。

航港局船務組科長黃奕僑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指出,台灣的遊艇港是近年才發展出來新興產業,由於產業型態的改變、船舶大型化,所以一些商港便開始擴建,「高雄港它就是大型船往外停,愛河灣這一塊,吃水沒有辦法停到大船,就開放一些區域去停遊艇,(台南)安平也是如此。」此外,由於部分地區漁業逐漸沒落,在經濟發展與消費需求下,遊艇產業規模也越來越大。

不過,海港有商港、漁港等不同類型,有業者反應在遊艇碼頭申請建置或租用上時常遭遇困難,對此,航港局已經與漁業署等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成立「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輔導小組」,輔導地方政府先辦理遊艇泊區區域整體規劃,針對轄內水域整體盤點規劃,包含轄管資源評估與盤點、泊區發展條件、營運策略及周邊港口競合性等進行評估,不論是地方政府或是民間業者都會統一協助。

航港局指出,遊艇是可以提供民眾親近海洋、接近海洋的工具,在台灣已有越來越多國人藉由遊艇從事旅遊活動,遊艇已由原一般人認為是小眾高端人士從事的活動,發展成為新的旅遊趨勢。

在完備法制方面,航港局也提到,他們將檢討將非自用營業的型態修正使其更鬆綁、更具彈性,不以客貨運送為目的,而是以娛樂為主,不再限縮以往非自用遊艇的型態與範疇,將透過密集召開會議檢討鬆綁相關法規來達成。

▲航港局指出,未來正名後的「營業用遊艇」,將朝開放角度檢討相關法規,未來要讓遊艇的娛樂功能有更大彈性可以發揮。(示意圖/亞果遊艇提供)
▲航港局指出,未來正名後的「營業用遊艇」,將朝開放角度檢討相關法規,未來要讓遊艇的娛樂功能有更大彈性可以發揮。(示意圖/亞果遊艇提供)
在非自用遊艇成為營業用遊艇方面,參考其他國家商業遊艇的模式,並蒐集了解可從事的娛樂用途或遊艇型態的類型。未來正名後的「營業用遊艇」,配合其多元彈性的經營型態,並參照國際作法,在不從事客、貨船運送行為前提下,朝開放角度檢討相關法規,未來要讓遊艇的娛樂功能有更大彈性可以發揮,旅行社在產品包裝上,可將遊艇與陸上遊程結合,行程中一段搭遊艇,另一段搭鐵公路或飛機,可有多種的變化組合。此外,也會修法推動開放遊艇可供搭載不特定乘客,民眾可以不用自己去買船就可直接接觸遊艇活動。

只不過,有了泊位、遊憩空間和法規之後,還需要相關的活動與遊程配合才能真正的活化產業。航港局港務組副組長陳怡如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訪問時指出,遊艇遊程其實不如大眾所想像的昂貴,「大部分登船體驗都不太會收費,其他有駕照的參加者可以選擇租借遊艇,或是在遊艇上用餐、出海等,費用從幾百元至兩三千元都有。」

以3月大鵬灣的帆船生活節為例,包含「遊艇遊程比賽」、「枋星遊艇探索行程」,周邊現場也提供免費親子遊具設施,整體活動以策展概念,注入創意展演藝術、屏東觀光圈市集與小旅行,可讓遊客從從海上玩到陸地;另外,還有去年高雄海洋派對,參與人數達3萬人次,活動效益創造6183萬元產值,也是未來遊艇休憩產業的發展範本之一。

遊艇產業正在台灣迅速發展,然而,法規無法與產業即時配合,在硬體設施和相關活動需求持續到位後,中央是否能依照規劃實現遊艇產業發展願景,民間與政府必須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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