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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店家則在評論區反擊「一進門就有告知低消是1杯飲料,所以我們沒跟你說餐點有算低消啊,怎麼會產生這種誤解呢?然後一進門就有告知,您也是聽完同意才走進來消費,如果您不同意,其實可以選擇不進來消費,怎麼又要說我們強迫您點飲料?門口都有放置菜單,寫低消1杯飲料,您自己也說一進門我們都有告知,建議您以後一定要聽清楚店家的規則,做好心理準備,再選擇要不要進來消費。」
這讓原PO相當困惑「大家所認知的低消真的都不同嗎?」遭遇引發民眾熱議,多數人則認為店家在玩文字遊戲。但其實早在去年,就曾發生過相似的案件,資深媒體人陳安儀2022年初到礁溪用餐,就曾點了破千元餐點,但仍被要求點飲料的事件。
當時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在社會大眾認知中,「低消一杯飲料」代表最少要達到1杯飲料價格的消費,「低消」兩字對一般法律來說,就是進到店內的「最低消費額」。因此若是只寫「低消一杯飲料」,而店內飲料均價是150元左右,客人點了超過千元的其他餐點,是符合低消標準。游開雄當時更指出,業者不能用「低消」兩字來表示,必須註明消費者「必點」,寫清楚用餐規則,才能避免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