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巴基斯坦蓋核電廠 日經:作為核能出口跳板

▲日經亞洲」(Nikkei Asia)報導,中國正加速與巴基斯坦的民用核子合作,在俄羅斯和西方主導的市場尋找出口客戶。圖為巴基斯坦南部港市喀拉蚩。(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日經亞洲」(Nikkei Asia)報導,中國正加速與巴基斯坦的民用核子合作,在俄羅斯和西方主導的市場尋找出口客戶。圖為巴基斯坦南部港市喀拉蚩。(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喀拉蚩2日綜合外電報導)「日經亞洲」(Nikkei Asia)報導,中國正加速與巴基斯坦的民用核子合作,在俄羅斯和西方主導的市場尋找出口客戶,此舉涉及戰略野心,大過經濟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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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6月與中國簽署據報價值48億美元的核能協議,對於在巴基斯坦電力業務發展不順的北京來說,這舉動似乎有點奇怪。

但專家表示,中國這項新安排涉及戰略野心,其意涵高過於經濟因素。

美國智庫「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研究員希伯斯(Mark Hibbs)表示:「中國希望繼續在巴基斯坦建設核電廠,為中國工業進入其他可能更有利可圖且較少設限的核電市場創造良好記錄。」

根據協議,中國將在巴基斯坦中部的查斯瑪(Chashma)核子設施興建1座1200兆瓦的核電廠,將採用北京所稱第一個自主研發的民用核反應爐「華龍一號」,這是由中國核工業集團及中國廣核集團聯合研發的第3代壓水式反應爐。

中國先前曾對巴基斯坦南部港市喀拉蚩(Karachi)1座核電站供應這類型的反應爐。

包括國內計畫在內,中國已成為最多產的核電廠建設者之一。官員表示,到2030年,中國可以在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國家建造30座海外反應爐。去年,中國在另一個陷入經濟困難的國家阿根廷簽訂了建設核設施的協議。

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國際政治經濟學研究員劉宗媛(Zongyuan Zoe Liu,譯音)表示,中國在出口核電廠方面沒有太多經驗,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21年在聯合國大會承諾停止在國外建設燃煤電廠後,才把外國反應爐銷售列為優先事項。

劉宗媛說:「在這種背景下,中國核反應爐出口商收取高價沒有實際意義,對中國來說,更重要的是向世界證明,它擁有安全、可靠、可負擔的核反應爐自主研發技術。長遠來看,這符合中國與全球市場其他核電出口國競爭的利益。」(譯者:鄭詩韻/核稿:張曉雯)1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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