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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教育局3月24日將此案7名相關人員全數調職、學務主任停聘3個月,但校方6月底召開教評會,決議復聘張姓前學務主任,對其違失導致失去一條年輕生命,僅予記過處分。該調查報告函報教育局後,教育局以調查未詳盡理由退件,要求校方重啟調查。
校方再於7月26日開會,教評會決議6月底復職的前學務主任再停聘1個月,該停聘決議將在8月31日期滿。校方重啟調查結果於日前出爐,經外聘專家等人組成霸凌因應小組,重啟調查後仍認定前學務主任為管教失當,霸凌案不成立。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從6月底至今,家長不斷要求校方給出報告、追真相,也相信霸凌因應小組的調查,未料結果卻是如此!家長對於調查結果感到非常失望。
曾芳苑說,這段期間根本沒有所謂「重啟調查」,由同樣的委員、同樣的調查審查資料做出同樣結論,其中有多項不合理之處,包含校事會議中許多學生的說法未被採納,以及不當管教情節從「嚴重」變成「輕中」,家長將提出申復。
該案爆發之初,市長盧秀燕即已昭示「必須嚴審嚴辦」,對於調查結果為霸凌不成立與懲處不如預期,市府教育局今(29)撂下重話,強調「完全無法接受」。
教育局曾行文豐中,該生遭不當懲處長達一年半,已符合霸凌要件,學校應嚴審嚴辦,但學校調查結果霸凌竟仍不成立,教育局完全無法接受,已正式行文學校,要求校方對霸凌不成立的理由「公開向外界說明,以示負責」。
至於不當管教部分,學校調查認定成立且情節重大,卻只對前學務主任記過處分,教育局強調,行為人不當管教對學生身心傷害情節重大,懲處與調查結果不對等,既然學校教評會決議明顯無法受社會公評,教育局將主動介入,將全案逕提專審會,由專審會依法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審議有無解聘、不續聘、停聘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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