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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錦豪說到,昨日總質詢要求局處首長說明相關停車場土地管理權及會勘、裁罰紀錄,市府說不清楚講不明白,還是透過一貫手法透過媒體放話「勿將政治髒水潑向公務員及打擊公務人員士氣」。
林秉宥說,昨日質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長祝惠美回應交通部公路總局並無委管,但經調閱資料發現時任公路總局局長的前高雄市副市長葉匡時就發文委管給新北市政府,養護範圍也包含汐止區新台五路路段,可見市府是不知道中央委管新北市有哪些土地,也疏於管理。
對此,祝惠美在議會上回覆,當使是因為國有土地南側空地欲興建機車停車場免費提供民眾使用,而興建停車場的北側土地,根據航測圖顯示在2016年已開闢完成,當時土地權管單位為仍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強調土地管理機關自始均為交通部公路局,從未移撥給市府。
顏蔚慈再說到,依據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第五項,市府除了可以要求廖家騰空返還外,還可以通報業務主管機關查處,依據民事訴訟法請求不當得利,及刑法竊佔國土罪移送;但市府卻說只需付補償金,一般市民不懂法規觸法給予機會補正,然廖家兩代議員知法犯法,市府還選擇輕輕放過,竟然還說沒包庇。
蘇錦雄說,茄苳路停車場違規使用,國有土地鐵棚已經拆除,那私有土地鐵棚不用拆嗎?綠地不用恢復嗎?新台五路停車場何時要恢復綠地? 面對廖家家族違規事項奉勸市府誠實面對才是上策。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鍾鳴時回應,當時因為停車場發生土石流災害在附近茄苳路發現該停車場,因有違反停車法,當時即已要求依規定申請停車場證及改善,因為後來沒有任何檢舉及反映,因停車場有分私人及營業使用,後續便無法得知相關情形;強調後續事件爆發後第一時間已去文告知限期改善,否則依停車法開罰3,000至15,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