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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妻發現,公婆的透天厝和店面都是登記在老公名下,認為老公才是房產所有權人,且公婆一個月也花不到10萬元,要求以後店面的租金全讓老公收,強調「租金本來就是給我老公,這是合法的事情,也是所有權人的權利不是嗎?」氣得公婆撂話要把他們一家三口趕走。
究竟人妻有權要求公婆把店面租金全給老公嗎?律師蘇家宏給出3點回覆,首先他認為店面房產是公婆出錢,登記在老公名下,依照夫妻財產關係,在這件事上,媳婦完全沒有權利說任何話,不能代老公處理名下財產,「有時候大家會簡化到,只去看法律,以為法律登記上是他的就是他的,但就像是借名登記法律關係,未必能從地政登記上看見」。
第2,蘇家宏認為,店面房產登記名義是老公,若老公清楚房產是爸媽買的,「不管是借名登記還是其他法律關係,彼此有講好收租的是爸媽」,就該堅定地和老婆講清楚,也不該和爸媽說老婆的想法,這樣會引發婆媳大戰。
第3,蘇家宏表示,每個人都有管理財務和生活的方法,就像要租房或買買房,10萬元要怎麼用?每個人價值觀和選擇都不同。媳婦沒有權利管公婆的財富狀況,他直言「有時候講太多道理會造成家庭分裂,更何況本來就沒有法律上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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