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夜班獎勵津貼恐重現恐遭醫院扣留?石崇良:最重可健保停約

▲衛福部健保署長石崇良指出,若醫院未如實撥付獎勵金款項給護理人員,會以不實申報、進行健保停約處分。(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衛福部健保署長石崇良指出,若醫院未如實撥付獎勵金款項給護理人員,會以不實申報、進行健保停約處分。(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衛福部今(26)日公布醫院三班護病比標準,並宣布護理人員輪值夜班獎勵措施。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夜班獎勵從今(2024)年1月開始計算發放,會從健保總額的其他預算支應,「先匯入醫院帳戶,再由醫院撥付護理人員」。衛福部健保署長石崇良則補充,若醫院未如實撥付款項給護理人員,會以不實申報、進行健保停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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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元指出,衛福部從2024年全民健保總額的其他預算編列「因應醫院護理人力需求,強化住院護理照護量能」專款項目40億元,其中27億用於挹注急性一般病房夜班護理人員獎勵金,另13億則由醫院統籌、用於提升其他需輪值夜班單位的護理人員夜班費。

獎勵額度依據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等分別規範如下:

📍醫學中心

小夜班每班600元、小夜班每班1000元

📍區域醫院

小夜班每班500元、小夜班每班800元

📍地區醫院

小夜班每班400元、小夜班每班600元

對於獎勵金依據不同醫院層級做出差異,薛瑞元表示,不同層級醫院的夜班值班難度不太一樣,醫學中心目前人力缺口最大、且夜班患者出現緊急狀況、緊急處置、緊急開刀等情況的可能性更高,工作繁重程度不同,因此不贊成不同層級醫院的夜班獎勵相同。

獎勵發放作法方面,石崇良說明,相關獎勵費用由醫院在次月20日前、依據當月實際上班人數進行通報,健保署則會在次月月底前進行撥款,目前推估幾種小夜、大夜班上班模式,有輪值夜班的護理師一個月可能領到6400元到2萬1000元不等。

但石崇良提到,1月份為體恤護理師辛勞、加上春節連假影響,採取2月預先撥款予醫院、發放後再以「多退少補」方式處理。

然而,新冠肺炎疫情間的「防疫津貼」就是採取「先撥款給醫院、醫院再撥款給醫療人員」的作法,當時出現許多延遲撥付、醫院扣留津貼的亂象。

石崇良表示,「護理夜班獎勵津貼」是採取「健保暫付款」方式處理,與防疫津貼不同,不需要經過人員造冊、審核、撥付等多重程序,發放流程會快很多,護理人員也可以依照自己排班狀況、預估當月可能領到的額度。

若發現醫院未如實撥付,石崇良說,護理人員可通過「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通報,若經查證屬實,健保署可依照健保法特管辦法,判定為「不實申報」,並作出停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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