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持續開放申請,讓民眾在公共圖書館借書,也可以支持出版創作。以身兼作家身分的文化部長李遠為例,84本書在今年前8月期間被借閱1,457次,總共可以拿到2,911元補償酬,比起第一階段僅有624元相比,多了近14倍。李遠說,有的作者一開始填了一堆資料,拿到的錢卻只能買3個水煎包,現在已經有感增加,呼籲所有創作者、出版社趕快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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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出借權是希望在公共圖書館提供圖書借閱公共服務的同時,也保障著作人權益所為的補償酬金,只要在台灣出版、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以及依圖書館法完成送存的紙本圖書就可以申請。我國是東亞第一個推動的國家,第一階段只有2間國立公共圖書館,第二階段擴及6都超過300間公共圖書館,並且納入譯者。

登記系統自7月上線,已有超過400家出版社及4,800位著作人註冊帳號、7萬筆書目完成登記。首期補償酬金以10月15日前完成登記的書目,計算今年1月至8月借閱次數;首期發給著作人約910萬元、出版社約500萬元補償金。進一步大數據,童書及青少年文學為借閱的熱門項目,反應至補償酬金數據上,童書或青少年文學的作者、譯者、出版社都有相對較高的收益。

李遠雖沒有自己主動申請且「特例」要求不撥款給他,但因屬於「多產」創作者,若以李遠為例計算,第二階段會有2,911元補償酬金,比起相較於第一階段3年共計624元;1年足足增加近14倍。他說,有些作者花了許多時間填資料,但最後拿到的錢只夠買3個水煎包,到如今擴大圖書館「真的有感」,鼓勵所有創作者、出版社趕快登記。

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理事長黃惠鈴說,「沒想到這回進帳了4,160元,這可是我本月的第一筆收入,真是太令人開心了」。繪本作家信子則說,「雖然只登記少少的8本,但收到8,000多元,不管是購書與借閱,都謝謝讀者的捧場」

發放方式是借閱次是的3倍,並以著作人七成、出版者三成計算;如翻譯著作則是譯者35%、著者35%(須為本國籍才可以領取)。依據時程,明年2月15日前登記,借閱次數將回溯自今年1月起算,並可在明年3月底前拿到補償金;往後在3年3月、9月發放,每次發放下限為30元。第一期公共出借權補償酬金在今年11月13日至20日撥付至申請者指定帳戶。

文化部除於事前與各公共圖書館溝通相關機制外,國家圖書館也加強數據篩選及防護機制,排除短時間大量借閱及異常數據,讓制度設計更趨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