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王敏錡駁家暴 揭離婚何如芸主因:她年刷數百萬

▲王敏錡與何如芸(左圖左)離婚爭議待法院判決。(圖/翻攝臉書)
▲王敏錡與何如芸(左圖左)離婚爭議待法院判決。(圖/翻攝臉書)

記者薛羽彤/台北報導

藝人何如芸和花蓮美侖飯店董事王敏錡16年婚變,日前兩人已4度離婚調解仍無果,何如芸指控王敏錡婚後不忠,不斷在媒體前喊話「在等一個道歉」。王敏錡至今都由律師代為出庭,今(3)日再度發聲明,也首度公開兩人離婚主因,「何小姐的言論已經嚴重污衊本人及家人聲譽,為了捍衛清譽,本人決定提出相關聲明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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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芸全家福。(圖/何如芸臉書)
何如芸(左一)與王敏錡育有兩子。(圖/何如芸臉書)
何如芸日前聲淚俱下控訴老公曾對她家暴,王敏錡強調「完全悖離事實,無中生有。」他否認家暴,表示那是何如芸自己滑倒受傷赴醫就診之紀錄,「且不只一次恐嚇威脅要求補償,於今更公開污衊本人家暴,著實不解其用意為何,本人願意接受法院檢驗以還清白。」

王敏錡上個月27日發聲明表示,不便透露婚變原因,今日他公開離婚主因,「因為何小姐驚人的消費習慣」。他指出,何如芸嫁進豪門10幾年來,沒有負擔過小孩任何開銷,「更有每月六位數的零用金、司機接送及個人座車,本人還得清償何小姐每年數百萬元的鉅額附卡消費,何小姐所謂每個月僅兩萬現金之說,實屬荒謬。」王敏錡實在受不了何如芸鉅額開銷,這幾年下來的奢侈品花費,相當一棟豪宅有餘,只好陸續收回她的信用卡附卡,幾個月後卻換來何如芸提離婚,王敏錡也同意。沒想到,何如芸卻抓著媒體拍到王敏錡私下聚會照,指稱他外遇五年,意圖將離婚歸咎於外遇事件,讓王敏錡無法再坐以待斃,被逼得出面澄清事實。

▲何如芸(右)與王敏錡撕破臉。(圖/翻攝臉書)
▲王敏錡(左)發聲明捍衛聲譽。(圖/翻攝何如芸臉書)
而何如芸在媒體前淚訴自己被趕出住處,王敏錡澄清之前何如芸想開公司代理SPA產品,由於經營不善剩下的債務都由王敏錡償還,「基於夫妻為共同生命體,數年來本人均正常繳納貸款,未有怨言,以上皆有真憑實據。何小姐昧於事實,於離婚之際竟對媒體哭訴憂慮其房屋遭拍賣,父母露宿街頭,實屬做戲。」

最後,王敏錡強調,家中長輩從沒諷刺何如芸的演藝職業,但何卻污衊他的長輩及家人,令他無法再保持沈默。由於何如芸不斷在媒體前放話,王敏錡不甘被非事實的言論指控,毀壞名譽,他也宣布兩人離婚調解破局,「雙方已無繼續調解之基礎,後續一切爭議,將靜待法院判決,以還本人及家人公道。」

王敏錡聲明稿全文:

對於本人的家務事持續躍上媒體浪費社會資源,在此向社會大眾表達最深的歉意。一直以來本人顧及多年夫妻情份,且為了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及感受,故對何如芸小姐所做的一切不實指控,均保持沈默以對。然而近日何小姐的言論已經嚴重污衊本人及家人聲譽,為了捍衛清譽,本人決定提出相關聲明以正視聽

一、何小姐指控本人家暴一說,完全悖離事實,無中生有。結婚十幾年以來,本人未曾有過家暴行為,何小姐將八年前某次自己滑倒受傷赴醫就診之紀錄,於離婚案件爆發後,刻意扭曲為家暴事件。何小姐數度藉此恐嚇、威脅本人,近日更公開汙衊本人家暴,著實不解其用意為何,本人願意接受法院檢驗以還清白。

二、兩人離婚主因為何小姐驚人的消費習慣。婚後十幾年來,何小姐不僅不須負擔任何家用及小孩開銷,更有每月六位數的零用金、司機接送及個人座車,本人還得清償何小姐每年數百萬元的鉅額附卡消費,何小姐所謂每個月僅兩萬現金之說,實屬荒謬。本人雖然規勸何小姐多次,卻仍因其驚人消費習慣而爭吵不斷,經財務統計,何小姐這些年來以多張信用卡任意購買珠寶,名牌包包等奢侈品,其總額相當於一棟豪宅有餘,本人不堪負荷,逼不得已只好陸續收回附卡。

但何小姐在數月後,即向本人提出離婚,基於彼此價值觀差距太大,本人同意。然為考量子女感受,仍讓何小姐同住於家中。何小姐不顧念上情,近來卻藉由媒體跟拍本人與友人正常社交餐敘活動之照片,指稱本人外遇五年,意圖將離婚歸咎於外遇事件,實與事實不符,相信法院後續會還給本人一個公道

三、何小姐所指起家厝的貸款為支付何小姐開創事業背負的債務。婚後因何小姐有意發展事業第二春,選擇代理泰國SPA產品,因此向銀行貸款開設公司,公司由其擔任負責人、經營業務,這些過程何小姐在接受各媒體採訪時都曾清楚表示,也有公司登記資料可以查證。但何小姐經營不善背負的債務現在卻由本人負責清償,基於夫妻為共同生命體,數年來本人均正常繳納貸款,未有怨言,以上皆有真憑實據,何小姐昧於事實,於離婚之際竟對媒體哭訴憂慮其房屋遭拍賣,父母露宿街頭,實屬做戲。

四、本人及家人對於何小姐之演藝工作一向保持尊重態度。本人父母親白手起家、待人以誠,從未干涉子女工作,更無任何酸語諷刺何小姐職業之事,何小姐任意於媒體以一己之說污衊長輩及家人,令本人無法再保持沈默。離婚本為個人家務事,何小姐卻浪費社會資源,佔據媒體版面,無事實根據擅自發表不實言論,企圖影響社會觀感,毀壞本人名譽,雙方已無繼續調解之基礎,後續一切爭議,將靜待法院判決,以還本人及家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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