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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旭指出,衛生局於20日已先口頭告知立即停工,惟隔日公文送達時,發現業者仍繼續作業,當場開罰新台幣12萬元,若仍再繼續作業,可依法將該廠查封。
陳明旭強調,在危害因子尚未找到之前,為確保市民的健康,不允許業者再繼續販賣或製作。須待相關問題點都釐清,確定安全無虞,才能復工,例如實驗報告確定是哪一種菌所產生的,如果是金黃色葡萄球菌,極有可能是員工手部有問題或有傷口,所造成的感染,導致汙染食物。
衛生局表示,九月正值各級學校開學之際,加上氣候炎熱,是食品中毒的高峰期,食品業者務必做好自主管理,並遵守預防食品中毒的五要原則,1.要洗手:調理食品前後需澈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2.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3.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4.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 ℃,細菌及病毒才容易被消滅。5.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 ℃,室溫不宜放置過久,就能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