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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善指出,縣內工務單位在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上相當謹慎,除了多次邀請專家學者會商外,也會同環保局針對使用方式及配套措施多次研商,考量可行技術,依環保署的規定採固化方式來進行,在道路工程上,就是利用固化過的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來取代級配作道路基底層的填築。
工務處處長汪令堯指出,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的流程亦由環保局作統合管制,焚化再生粒料運回來後,由縣環保局統一管理,絕不堆置在工地現場,而當公共工程有使用需求時,都必須向環保局申請使用,再由合法的拌合廠出料,出料的過程也必須由環保局全程的嚴格管控與GPS追蹤。使用焚化再生粒料,除了環保局作料源的保證外,工程單位也會作相關的品質確保,作溶出、滲漏的相關檢測,確保使用符合規範安全無虞,且為使民眾安心,工程也會預留觀測井,隨時作安全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