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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偉指出,運動員生涯充滿不確定性且短暫,一次受傷就可能中斷,也不是每項賽事每年都會辦,對選手來說,每次比賽都可能是生涯最後一次參賽,累積50點才能領取獎金的制度也因不合理走入歷史,但這3年間,積欠了7328名選手,共計2億7794萬7500元的獎金,至今仍未發放,何志偉痛批,「是不是要等這批台灣之光死光光,我們政府省下兩億七千萬」。
曾經在民國89年參加亞洲盃橄欖球賽奪下銅牌的嚴姓陳情人表示,體育選手向來是政府怎麼說,他們就怎麼做,當時奪牌後得到的15點積分,因為法規無法領取。到了民國91年,他再度披上國家隊戰袍參加釜山亞運,當時積分要達到50點才能換獎金的規定已經被修改成只要有積分就能立即兌換,嚴姓陳情人在釜山亞運也奪牌,當時領取了60萬的獎金,體育數卻沒主動告知,讓他跟亞洲橄欖球盃的15萬一起領取。
嚴姓陳情人表示,橄欖球在台灣是冷門賽事,可參與的比賽不多,要再集到50點非常困難,他事後要再申請這領取15萬獎金,承辦人員竟跟他說「積點達不到,那有沒有考慮換專長」,痛批體育選手尊嚴與專業遭到體育署官員踐踏。
對此,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表示,法規中不符合社會要求的部分,願意主動研議,看能不能今年內就補償給選手,但預算要能在立法院通過,才能發放,他也承諾將在一個月內在網路上公告,讓選手知道可以領回積欠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