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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指出,去年9月25日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以壽鄉戶字第1070002051號函送以核養綠公投公投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資料,張善政被列為不符第13條第2項第1款規定之事由為「重複簽署」。
中選會說明指出,經查張善政所「重複簽署」的連署書,分別裝訂於花蓮縣壽豐鄉第2冊編號第17號及第25號,編號第17號經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認定為符合規定,惟編號第25號經該戶政事務所認定為不符合規定,確實為「重複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