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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時,我國政府為了查扣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在開曼群島私人帳戶,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為拿回汪傳浦的不法所得,建議國防部與ST公司簽署「合意命令」,認可ST債權。不料,ST公司卻據此向英國法院申請扣押我駐英代表處三個館產。
國防部表示,英國法院21日針對台方與ST的爭訟宣判。本次訴訟標的駐英館產,因ST公司扣押命令送達不合法、不符程序,英國法院已判決撤銷扣押令,因此台方在英相關資產沒有遭強制執行的風險。
不過,國防部也證實與ST公司仍有債務債權和賠償問題待解。國防部表示,這部分我方遭判敗訴,目前正委任律師團正針對敗訴理由進行研析,並循英國法律提起上訴程序,以維護我國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