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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表示,由於宜蘭縣國土計畫草案是按各土地特性、環境限制及未來發展需求等條件,界定出「適宜發展」與「不適宜發展」的地區,並依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與「城鄉發展地區」等四大功能分區;為維護縣民良好居住品質,保護自然環境及水資源永續,支持在計畫草案中將該區劃設為國土保育區第一類,未來依國土計畫法及其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將依法明定項目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宜蘭縣政府指出,所有宜蘭人都堅持優質環境理念,因此捍衛宜蘭的好山好水,是縣府責無旁貸的責任與使命,而國土計畫草案的劃設,就是最具體的落實指標;縣府在2月25日所召開的國土計畫審議會中,已就計畫草案內容及公開展覽期間所收受之公民及團體意見進行審議,在聽取公民及團體現場陳述意見並經委員討論後,全案審議通過,完成區域計畫制度轉換為國土計畫制度法定程序第一步,並將在3月底前報內政部續審,並將秉持一以貫理念向中央內政部爭取,也盼獲審議通過儘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