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楊文虎、王音之判25年、27年定讞

▲楊文虎因詐貸銀行,遭判25年定讞。( 資料照/記者李春台攝)
▲楊文虎因詐貸銀行,遭判25年定讞。( 資料照/記者李春台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詐貸470億餘元、創下國內史上詐貸金額最高的「潤寅」案,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一審時分別遭重判26年、28年,各併科罰金6億、6.5億元,二審則將其中一項對元大銀行詐貸案的犯行撤銷,楊文虎改判25年、王音之改判27年,兩夫妻併科罰金部分不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與量刑皆未違誤法令,今(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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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審判長王屏夏今年9月宣判時說,楊、王各成立共同詐欺銀行且犯罪所得超過新台幣1億元,各犯13罪;另判潤寅千金楊宇晨2年2月。

合議庭認為,原審認定楊、王洗錢行為的範圍,其中一部分無法證明是犯罪所得而不構成洗錢罪,因此洗錢罪量處較原審低的刑度,並審酌2人為順利向各銀行詐貸,支使員工偽造買賣合約、假發票、假出貨單、假請款單等文件,及編造假貨櫃號碼,又偽造海運提單,向各銀行詐得396億4543萬餘元、美元2億4825萬餘元、日圓6億6196萬餘元,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及產業經濟,犯後又支使女兒楊宇晨等人掩飾、隱匿犯罪所得而洗錢。

潤寅為國內老牌塑料貿易公司,成立26年,旗下還有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生意往來對象包括福懋實業、新纖、台化、南亞塑膠、泰豐、中國人造纖維、綿春纖維、大宇紡織等至少8家,都是知名上市公司。

楊、王涉自2010年起,長年偽造不實文件、行賄合作公司,並以應收帳款融資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元。2人在詐貸案曝光前,於2019年6月潛逃出境,同年8月遭北檢發布通緝,兩人最後在美國被緝獲,分別遭解送返台歸案。

檢方偵辦後,認定兩夫妻10多年來,涉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餘元,王音之被認定為主謀,遭檢方具體求刑30年,北院去年底依《銀行法》等罪,將楊文虎重判26年、併科6億元罰金,王音之重判28年、併科6.5億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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