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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隨後分享當時工作情況「應徵時老闆說起薪五萬,只要努力做肯配合時間上班保證薪水加獎金領超過7萬以上,但所謂的配合時間就是你必須提早一小時到然後責任制到收店打掃完為止,要求早上八點前必須就到店裡準備食材然後一路工作到晚上10點半左右,有時收店事情多會拖到11點才收店,一天工作時間約15個小時。且假日不得請假,假日必須無條件配合上班,只能月休四天,而且只能休星期一,因為店家星期一公休。勞健保也是自己保。」
苦主也分享實際到手薪資,「進去第一個月領到6.8萬,第二個月領到7.8萬」,但第三個月他就累到開口辭職不做了!沒想到老闆一聽完後,開口就酸「年輕人不耐操,才做二個多月就要辭職」,這讓原PO也在心中大翻白眼「你也不想想你開的條件真的不是人幹的」。
遭遇曝光後。立刻有不少網友感慨表示「很多小吃店都這樣啊,我們這行沒有什麼叫勞基法、周休2日」、「連小吃店也走責任制,難怪留不住人」、「餐飲業普遍的現況」、「魔鬼藏在細節裡」、「這老闆很聰明,這都可以做到兩個班了,一個班35K,假日加班,至少要到40k以上,兩個班至少要80-90k,他花60-70k只請一個人,還不用勞健保,血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