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畜水產品抽驗合格率99.7%!4項產品不合格 檢出致癌物遭開罰

▲食藥署29日公告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示意圖,非圖中所提及禽畜水產品/記者許若茵攝)
▲食藥署29日公告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示意圖,非圖中所提及禽畜水產品/記者許若茵攝)

記者林莞茜/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29)日公布今年3-4月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抽驗結果,1177件抽驗當中,有4件產品不合格,分別為新北市雙河蛋行的「鴨蛋」被驗出禁藥乃卡巴精(Nicarbazin),屏東縣里港鄉農會生鮮超市販售的「鮮魚午仔魚」,檢出致癌物還原型孔雀綠(Leucomalachite green)、台中市萬客什鍋國安店的烏骨雞檢出抗生素三甲氧芐氨嘧啶(Trimethoprim)、台南市立曜企業社的豬肉,檢出土黴素(Oxytetracycline)超標,地方衛生局要求下架回收並進行3萬元罰鍰裁處;另133件禽畜產品進行農藥殘留,全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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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消費者食用禽畜水產品安全,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112年3-4月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抽驗1,177件,其中4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與規定不符,總合格率99.7%;禽畜產品農藥殘留總計檢驗133件,均與規定相符,總合格率100.0%。

▲食藥書公布,112年3-4月份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不合格檢體檢驗結果。(圖/食藥署)
▲食藥書公布,112年3-4月份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不合格檢體檢驗結果。(圖/食藥署)
食藥署表示,本次檢出不合格產品除由轄管地方政府衛生局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亦即時通知農政機關落實源頭管理,並依法處辦。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對於販售之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之證明文件(例如發票、收據或憑證)5年,以利追溯來源。另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保障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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